华佗十集团与云南省砚山县签署30亿基建协议
发布日期:2006.11.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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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16日,华佗第十建设集团与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政府成功签署30亿基础设施建设合作框架协议。砚山县委副书记、县长陈凌,华佗第十建设集团CEO刘倩出席签约仪式,并发表讲话。砚山县委常委、副县长袁泽江,刘倩分别代表双方签字。协议主要涉及砚山县听湖片区等项目工程。
陈凌表示,砚山县政府对华佗集团寄予厚望,希望集团做好典范,听湖片区是砚山县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,协议的签订,将进一步筑牢双方合作基础。他强调,“签约是银、履约是金、成功是本”,砚山县人民政府将以最大的诚意,最广的胸怀,始终秉承“为投资者着想、帮投资者盈利、促投资者成功”的宗旨,服务和保卫企业在砚山稳定发展,实现共赢。
刘倩表示,华佗集团将坚持苏太华系世界500强的高度和标准,秉承“零挂靠、零分包、零烂尾”的原则,落实“定标准一丝不苟、树品牌十全十美、做项目百璧无瑕、抢进度千方百计、保安全万无一失”的理念,做优砚山工程、成就砚山政府、服务砚山人民,在“滇桂走廊、福地七乡”——砚山这片沃土上贡献力量,创造辉煌。
华佗第十建设集团物资中心总经理金永华,机务中心总经理王小燕,总裁助理王旭、滕仲奎;砚山县委副书记向如武,县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邓良成,县政协委员会主席陈太红以及县政府办、财政局、招商局、住建局等领导参加签约仪式。(文/华佗第十建设集团 曾海艳)